1. |
凡活動期間即日起至99/08/15於本網頁登錄資料者,即可參加抽獎:新台幣10,000元(1名)、Miffy iCash$168元(20人),每人限一次中獎機會,請勿重複填寫。本公司保留活動內容修改之權利。 |
2. |
本公司抽出現金幸運得獎者,將主動聯繫得獎者提供領獎所須資料,並公告於本活動網頁。抽出之其它獎項,將依您所留存之地址寄送,若因得獎者提供之領獎資料不完整導致贈品無法接收,則一律視同自願放棄中獎權利。 |
3. |
若投保本活動之指定壽險商品(鑫富防癌保本保險),將可獲得專屬投保禮Miffy iCash$168元1張。(獲贈資格為繳費期滿一個月後仍有效之保單,我們將會於二週內寄出贈品) |
4. |
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八類規定,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及各種機會中獎之獎金皆屬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依法需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再者,「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依規定辦理所得申報扣繳事宜,故請中獎者(納稅義務人)提供:機會中獎者資料、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5. |
本活動參加者將一併加入『Fubon.com電子報』寄送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