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幾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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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處統計資料顯示, 2006 年上班族平均退休年齡為 55.2 歲。※社會保險之退休金請領年齡,多為 55~65 才得請領,若需提前退休,建議及早自行準備退休金,未來的負擔也會較輕哦。 |
預計活至幾歲 |
依據 96 年主計處統計男性平均壽命 75.09 歲;女性平均壽命 81.90 歲。 |
勞保老年給付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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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資格如下:
1. 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男性年滿 60 歲;女性年滿 55 歲退職者。
2. 保險年資合計滿 15 年,年滿 55 歲退職者。
3. 保險年資合計滿 25 年,年滿 50 歲退職者。
4.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 25 年退職者。
5. 被保險人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 5 年,年滿 55 歲退職者。 |
勞保年金 |
勞保年金於 98/1/1 日開辦,開辦前已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者,則無法再請領勞保年金。另開辦前已投保勞保者,可選擇「一次請領」或「勞保年金」;開辦後才投保勞保者,僅能選擇「勞保年金」,其中,請領時年資小於 15 年者,領老年一次金;年資大於 15 年者,則按月終身領取老年年金。 |
勞工退休金
(雇主) |
勞工退休金是一種強制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的制度,分為新、舊制:舊制依「勞動基準法」辦理;新制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 94 年 6 月底前到職,且 94 年 7 月 1 日 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之勞工,於 94 年 7 月 15 日前可選擇適用勞退新制、舊制或暫不選擇(繼續適用舊制)。選擇適用新制者,自 94 年 7 月 1 日 起提繳勞退新制退休金;選擇適用舊制 ( 含暫不選擇 ) 者, 5 年內可改選新制。至 94 年 7 月 1 日 以後新到職或離職再受僱者,一律適用新制。 |
勞退新制 |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於 94 年 7 月 1 日 施行,原參加勞退舊制者可轉換為新制。參加勞退新制之提繳年資滿 15 年以上者,應請領月退休金,提繳年資未滿 15 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其中,因勞退新制之月領退休金之薪資替代率主管機關尚未公布,則假設皆為一次請領。 |
雇主加員工
每月提撥率 |
雇主提繳率不得低於 6% ;個人自願提繳率不得高於 6% 。 |
退休專戶
投資年報酬率 |
依條例規定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 2 年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 ※ 退休專戶投資年報酬率,建議以長期平均投資報酬,設定為 6% 較為適當。 |
農民保險 |
至 65 歲時,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每月給付 6,000 元至終身。 |
國民年金A、B式
擇優請領 |
●A 式 ( 三千型 ) =(月投保金額 17,280×0.65%× 投保年資) +3,000 元
B 式 ( 年資型 ) =月投保金額 17,280×1.3%× 投保年資
● 在一般情形下,得以兩種算法擇優給付,但有以下情形者,僅能採 B 式:
1. 已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或勞保老年年金者
2. 有欠繳保險費期間,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3. 發生保險事故前一年期間( 64~65 歲),有保險費未繳納情形 |